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铅锌资源储备、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将以通过风险勘探获取的赫章县罗州镇硝洞铅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以下简称“硝洞探矿权”)55%权益及现金人民币1.22亿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对赫章县乌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蒙矿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乌蒙矿业55%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原股东毕节市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矿业”)与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赫章县政府”)合计持有乌蒙矿业45%股权。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资涉及的乌蒙矿业、硝洞探矿权权益的评估备案工作尚在推进中,尚未签署相关增资协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的策略规划,为强化铅锌资源储备、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公司与乌蒙矿业就其所持有的硝洞探矿权开展了勘查合作,获得了硝洞探矿权55%的权益比例,乌蒙矿业保留45%的权益比例。为快速推进硝洞探矿权向采矿权转化及项目建设,经与乌蒙矿业各股东方协商一致,公司将以获取的硝洞探矿权55%权益及现金人民币1.22亿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对乌蒙矿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乌蒙矿业55%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原股东毕节矿业与赫章县政府合计持有乌蒙矿业45%股权,三方共同推进该项目的合作与开发。
1.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资并控股赫章县乌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资并控股赫章县乌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建筑用石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研发技术;固态废料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截至目前,乌蒙矿业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乌蒙矿业成立至今,尚未实缴注册资本,亦未实际开展经营。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2025 1-11 2025
意见《赫章县乌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乌蒙矿业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乌蒙矿业核心资产为硝洞探矿权。根据乌蒙矿业出具的《承诺函》,截至目前,该探矿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别的形式的纠纷。
2023年1月18日,乌蒙矿业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竞得硝洞探矿权,并于2023年3月28日与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自取得该矿业权以来,上述证载信息未发生变更。
根据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编制的《赫章县罗州镇硝洞铅锌多金属矿阶段性详查报告》,硝洞探矿权范围内保有(控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496.20万吨,其中铅金属量50.20万吨,锌金属量181.82万吨。上述资源量数据尚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乌蒙矿业原未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由原股东完成认缴;以增资后原股东持有45%股权进行计算,公司以现金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22亿元,合计持股55%;增资完成后乌蒙矿业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22亿元。
截至目前,硝洞探矿权及乌蒙矿业100%股权评估的备案工作还没完成。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交易对价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最终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2)探矿权出资:公司以享有的硝洞探矿权55%权益出资,按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价估计价格计算,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实缴到位,并全额计入资本公积。
(3)股权价值补足:若乌蒙矿业100%股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价估计价格超出硝洞探矿权45%权益对应价值,公司按55%股权比例以现金补足差额,该款项计入资本公积。
(一)本次增资,是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落实“两个保障”战略使命要求的重要举措,可有效提升公司铅锌资源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自给能力,为构建安全稳定的资源供应体系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的发展的策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二)本次增资,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已完成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及时披露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4.赫章县乌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1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上一篇: 镍矿股票的龙头名单(值得收藏)(2025年) 下一篇: “稀土价格指数”正式上线!配额严控+出口控制推进稀土价格长时间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