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土地复垦法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则》《疆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计划编报有关作业的告诉》(疆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计划〉编审有关作业的告诉》(新疆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我厅托付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研究院安排专家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豪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豪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沙尔诺海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计划》进行了查看,审阅查看经过,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作业日。